主板IPO主要条件(2024年最新)

2024-04-17

tower-office-skyscraper-parks-horizon-color 拷贝.jpg

国内上市
主板上市条件


一、主体资格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二、会计规范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三、财务指标

1、一般境内企业(满足其中之一)

1)净利润+现金流/收入标准

近三年净利润为正,且近3年净利润累计≥2亿元,近1年净利润≥1亿元,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2亿元或营收累计≥15亿元。

2)预期市值+收入+现金流标准

预期市值≥50亿元,且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近一年营收≥6亿元,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2.5亿元。

3)预期市值+收入标准

预期市值≥100亿元,且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近一年营业收入≥10亿元。


2、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满足其中之一)

1)预计市值≥200亿元,且近一年净利润为正。

2)预计市值≥100亿元,且近一年净利润为正,近一年营收≥10亿元。


四、业务完整性

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1)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近3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不存在涉及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五、合法合规

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近3年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


六、股权股本

发行人股权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发行后股本总额≥5000万元;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七、禁限行业

1、禁限行业

1)明显不符合板块定位;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涉及敏感股东;

3)从事学科类培训、白酒、类金融、殡葬、宗教等产业政策明确禁止上市的业务;

4)从事银行、证券、保险、期货、金融控股、互联网平台、图书出版、影视、军工等业务需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上市,申报时未取得相关批复的;

5)业务为简单模式创新尚不成熟、烧钱补贴主业、爆发式加盟扩张、持续盈利或经营能力较难判断。


2、限制类

1)食品、家电、家具、服装鞋帽等行业壁垒较低的大众消费类企业;

2)从事快销餐饮连锁业务企业,综合考虑经营期限、企业规模、品牌知名度、大众口碑、运营规范等因素审慎掌握;

3)从事新冠核酸、抗原产业链等涉疫业务企业,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后生物医药企业涉疫业务收入占比、持续经营能力或原为生物医药企业、后参与涉疫业务等因素审慎掌握;

4)经营稳健但没有多少成长空间的“小老树”;

5)股东或业务已经引发重大舆情的。


分享